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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通)所律师法律援助江西务工人员成功维权

      2014630日早晨7时许,在南通务工的江西籍女子许某的丈夫顾某驾驶摩托车去单位上班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倒,致顾某严重颅脑损伤,后被送入如东市人民医院急救。由于顾某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均为残疾人没有收入来源,家中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仅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就拒绝再支付医疗费用。这个家庭一下子陷入绝境。许某万般无奈之下向南通市江西商会求助。商会在微信群中发出公告,一时间,在通的江西老乡纷纷慷慨解囊,短时间就汇集了4万余元的善款。在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江西籍律师梁志强、邹锋挺身而出,不仅积极参与捐款活动,还主动提出义务为素不相识的顾某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律师经过认真分析案情,收集相关证据,制定了交通事故索赔与工伤申报同时进行的策略。由于事发时路口监控录像损坏,无法查明事发时信号灯情况,交警部门难以查明事故责任。两位律师积极联系肇事司机进行协商。但是对方坚持不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协商破局。工伤认定因事故责任暂时无法认定也只能暂停。律师又与商会领导一起经过多方努力,做通了顾某工作单位的工作,与商会一起筹资垫付了二次手术的资金。待顾某二次手术出院后,梁志强、邹锋律师考虑到其颅脑严重受伤势必对智力、精神状态有所影响的实际情况,又委托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其智商、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然后再进行伤残鉴定,最终顾某的伤情被评定为交通事故八级伤残。随后,律师认真搜集相关证据,及时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当事人经济十分困难,办案律师还主动垫付了本案的诉讼费。由于律师准备的证据扎实详尽,引用的法律依据充分,如东县人民法院几乎全部支持了顾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赔偿顾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358640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部分赔偿款已经履行到位。

    20164月,梁志强律师与江西商会秘书江娟娟一起又专门赴如东,陪同顾某返还了单位垫付的医药费,并督促单位尽快为其办理工伤理赔手续。下一步,预计顾某还能取得10余万元的工伤赔偿。

    为了帮助受伤的老乡家属,梁志强、邹锋律师为此事共赴如东多达六、七次,奔波时间长达半年,不仅没有收取当事人一分钱费用,而且交通费用等也全部是自己负担,最终兑现了诺言,依法维护了顾某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展示了大成律师过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更体现了大成人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