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本所动态|大成(南通)所律师助力如东县通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10月23日,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的如东县通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8通泰04,债券代码:150778.SH)成功发行,发行规模7亿元,期限5年期(3+1+1),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票面利率7.5%,处于近期同类型同评级债券发行较低水平。这是继如东县通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通泰01,债券代码:150508.SH)和第二期(债券简称:18通泰03,债券代码:150684.SH)成功发行后的第三期,以上三期债券均由东北证券主承销,合计发行规模19亿元人民币。

南通大成合伙人李井明、范新安律师团队为以上三期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在项目经办期间,大成律师本着勤勉、审慎、专注的执业态度,与其他中介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为三期债券顺利通过审核及成功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南通大成率先拓展债券市场法律服务业务,已成功助力多只本地债券成功发行,如13通港闸债、16港闸棚改项目债、17崇川住房项目债等,建立了团结高效、业务精湛的专业服务团队,取得并保持了债券法律服务业务在本地区的市场优势。

 

通讯员:李井明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