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大成(南通)所律师为“17崇川住房项目债”成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2017年南通市崇川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收益债券(简称“17崇川住房项目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企业债券[2017]76号”文件批准,于2017719日成功发行,债券代码:172401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所筹资金7亿元用于R15007地块建设项目,8亿元用于R15008地块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均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顾迎斌、张周易作为发行人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为项目提供了全过程法律服务。